各相关学院、课题组:
为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推动校企产教协同育人,加速科技成果供需精准对接与高效转化,持续优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模式,切实增强学科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根据《湘潭大学“科创入企”专项计划实施方案(试行)》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创入企”专项计划简介
“科创入企”专项计划立足学校学科优势,对接企业实际需求,计划遴选不超过30支科研团队,与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和产业合作。每支团队由1名导师牵头,组建不超过4名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科研团队,针对企业技术需求,与企业开展定向攻关及协同创新。本计划周期为1.5年。
二、申报对象
学校在职教师、在籍专业学位研究生组成的科研团队。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
1.科研团队依据《湘潭大学“科创入企”专项计划意向企业清单》(附件1),自主对接相关企业后申报。
2.科研团队亦可与已有合作基础的企业深化合作,自主申报。
(二)报名方式:
1.填写《湘潭大学“科创入企”科研团队报名表》(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2.各二级学院逐一核验、审核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于2026年10月25日前统一将申报表电子版(盖章/签字的PDF扫描件)、相关证明材料及汇总表发送至邮箱jszyzx@xtu.edu.cn,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科创入企+学院”。
3.团队入选后,团队所有成员须购买覆盖项目全部实施周期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意外医疗责任),并将购买凭证提交所在学院审核,各二级学院汇总后报技术转移中心备案。未按要求购买并提交保险凭证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相关活动。
4.未按要求提交或材料不齐全的,视为无效申报。
四、团队遴选
1.各申报团队提交报名表后,由专家指导委员会统一评审,结合报名材料综合研判,择优确定予以支持的科研团队。
2.入选的科研团队须与合作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责、合作内容及相关事宜。
五、项目支持
1.劳务费:学校向参与项目的研究生发放劳务费补助,标准为1200元/人/月,每年按10个月计发。每位研究生的最终实发总额,由研究生导师结合实际表现与工作成效核定。
2.项目经费:除学生劳务费外,学校按5万元/每团队的标准配套专项经费,用于交通差旅、校外租房、知识产权保护及成果转化等支出。
六、考核要求
(一)考核指标
构建以团队为考核单元、以实际贡献为核心的综合评价体系。考核规则:第1项为必考核项,须达标;第2项与第3项,任完成一项即可视为整体考核合格

(二)考核方式
考核采用中期检查与终期评估相结合的方式。
中期检查:科研团队须围绕项目主要研究内容、合作方式、工作计划、目前进展、预期进展、企业服务成效等进行汇报,汇报须形成阶段性总结报告。通过者方可继续参与项目,未通过者则终止参与项目。
终期评估:项目结束后,科研团队须提交完整的成果报告。由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指标,对项目整体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三)结果应用
1.招生指标动态调整:考核结果作为团队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的重要参考。成果转化到账金额达25万元及以上的科研团队,下一年度增加1个专业硕士学位招生指标(负责人年度招生总量不得超过学校规定限额);未达考核要求的团队,核减1个专业硕士学位招生指标。专业博士和科研博士指标分配亦将适当倾斜。
2.高价值专利培育支持:成果转化到账金额达60万元及以上的科研团队,其研发项目在学校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遴选中予以优先考虑。
3.申报资格限制:未达到考核要求的团队,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本专项计划。
七、组织保障
1.学校构建分层分类协同管理体系,实行校领导总牵头统筹协调;技术转移中心统筹开展企业需求征集、科研团队遴选工作;研究生院统筹做好学生学位相关管理事宜;各二级学院承担项目团队日常教育、过程管理主体责任。
2.参与项目的团队成员,须购买覆盖项目全部实施周期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意外医疗责任);须严格遵守校企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自觉做好自身安全防护,筑牢人身安全风险防线。
3.学校、各二级学院、合作企业三方共同承担安全教育与应急处理责任,切实保障学生权益。
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073158292854
附件:
1.湘潭大学“科创入企”专项计划意向企业清单
2. 湘潭大学“科创入企”科研团队申报表
3.湘潭大学“科创入企”专项计划报名汇总表
技术转移中心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