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唤醒我校“沉睡专利”,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技术转移中心将主动对接科技型中小企业,与湖南省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等机构合作,协同推动学校“沉睡专利”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开放许可。欢迎有意吸引潜在合作企业、增加专利收益、扩大专利影响力的研发团队积极参与。现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征集对象及要求:
1.湘潭大学为唯一权利人的有效授权发明专利;
2.本专利的全体发明人同意对本专利实施开放许可;
3.本专利为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4.本专利尚未转化实施,实施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签订转让、许可合同、或在其他合同中约定专利的使用等;
5.专利权在开放许可实施期间内,专利权人应维持专利权有效;
6.发布的许可期限(建议在三年以内),意向定价适宜(主要从专利维护费、成本费等方面考虑)。
二、开放许可程序
1.专利征集: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8日止。(请各申报人按通知要求提交附件至科研秘书处汇总,学院签字盖章后报技术转移中心)
2.筛选公示:学校组织对征集专利进行审查,并进行公示。
3.备案公告:公示无异议的开放许可专利目录将通过湖南省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信息平台、湖南省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发布。
三、开放许可相关解释
1.专利开放许可,即专利权人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并明确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收费标准,自2021年6月1日起已正式纳入新《专利法》并开始实施。
2.专利开放许可期间对专利转让有一定影响,转让前须撤销开放许可或者就开放许可情况与受让方进行沟通协商。
四、提交方式
填写《湘潭大学开放许可专利目录》(见附件),于2022年4月8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szyzx@xtu.edu.cn。
咨询电话:58298247 董老师
附件:湘潭大学开放许可专利目录
湘潭大学技术转移中心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