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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工作通知

关于启动“专利申请快速预审服务”的通知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3-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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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专利申请质量,防范非正常低质量专利预审请求,现对专利快速预审申请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利预审

专利预审是指在专利申请正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之前,由湘潭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湘潭保护中心”)预先对申请文件进行的前置审查。预审合格的专利申请将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快速审查通道,专利授权周期大幅缩短。发明专利授权周期将由原来的平均周期20个月降为3-6个月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周期分别缩短至1个月15个工作日

二、申请要求

1.以湘潭大学为唯一申请人或第一申请人的专利申请;

2.新专利申请,且专利案件属于湘潭保护中心服务的技术领域:智能制造生物医药产业领域的共85个国际专利分类(IPC)主分类小类和14个洛迦诺分类号小类(具体分类号详见附件6);

3.委托代理机构申请,代理机构需在湘潭保护中心注册备案;

4.专利申请须满足《湘潭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须知》(附件2)《湘潭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承诺书》(附件3)中所述各项要求,对照《形式问题自查表(发明/实用新型)》(附件4)和《形式问题自查表(外观设计)》(附件5)完成自检。

三、申请流程

1.填写《湘潭大学知识产权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附件1),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全体发明人仔细阅读《湘潭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须知》(附件2)和《湘潭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承诺书》(附件3)并签字。

3.代理机构填写《形式问题自查表(发明、新型)》(附件4)或《外观设计案件自检表》(附件5)《专利代理委托书》(附件7)并加盖公章。

4.若为联合申请,发明人团队需提交《联合申请专利的说明》和《共同研发证明材料》(附件8)。其中《联合申请专利的说明》请自拟,且合作单位、发明人团队及所在单位需签字盖章。

5.第一发明人身份证复印件。

6.以上所有签字、盖章材料交至技术转移中心综合办公楼A321室,由技术转移中心审核用印。

7.代理机构联系技术转移中心办理委托手续。

四、不得通过快速审查通道进行办理的专利申请

1. PCT国际申请

2. 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PCT国际申请

3. 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所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

4. 分案申请

5. 保密申请

6. 保护中心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责任说明

存在下列情况的,学校将取消发明人专利预审申请的资格,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1.提交虚假材料的;

2.违反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局令第75号)有关规定的;

3.专利申请经预审合格、进入快速审查通道后,多次违反《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须知》及《承诺书》要求,导致专利快速审查无法顺利进行的;

4.提交专利预审材料质量不高、经过反复多次修改仍达不到预期要求,半年内,此类预审材料占该发明人提交的专利预审申请的50%以上的;

5.未经允许修改、盗用预审系统内信息或挪作他用的;

6.未经学校审批,自行委托代理机构提交预审案件的。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懿 联系电话:0731-58292854

七、附件

附件1:《湘潭大学知识产权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附件2:《湘潭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须知》

附件3:《湘潭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承诺书》

附件4:《形式问题自查表(发明/实用新型)》

附件5:《形式问题自查表(外观设计)》

附件6:《湘潭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分类号表》

附件7:《专利代理委托书》

附件8:《共同研发证明材料模板》  

 

 技术转移中心

202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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